南方日報1月23日訊 一位年滿66歲的老人為了謀取利益,與家人一起在韶關市武江橋底開設賭檔招攬大量人群賭博。近日,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判處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三年。
  2011年10月,梁某開始在武江橋底開設“魚蝦蟹”賭檔招攬賭客賭博,並以每天50-60元的報酬聘請一人為賭場工作人員。2012年10月以後,梁某伙同其家人(均另案處理)在武江橋底開設“三公”賭檔供賭客下註賭博,提供桌椅、撲克牌等作為賭具,設定賭博方式為“三公”,並以每天50-60元的報酬聘請三人為其賭場工作人員,安排他們在賭場從事發牌、收賠錢、扮賭客等工作,通過抽頭漁利、與賭客對賭等方式獲取利潤,共計招攬賭客千餘人次,共計獲取利潤3萬餘元,梁某分得利潤1萬餘元。2013年初,公安機關現場查獲了梁某所開設的賭場。
  武江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梁某以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博場所,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被告人梁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併在法庭上自願認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梁某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悔罪表現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武江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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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周選彬  (原標題:66歲老人韶關市區開設賭檔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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