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武俊
   通過嚴格監管,形成“裸官”不敢腐敗、不能腐敗、不想腐敗以及不敢外逃、不能外逃、不想外逃的機制,防止“裸官”蛻變為貪官
   對於社會非常關註的“裸官”問題,中央將有相應的管理辦法予以規範。十八屆三中全會文件起草組成員、中紀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近日表示,將建立健全對國家工作人員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管理制度,制定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
   誠然,“裸官”未必都有問題,不“裸”的也不一定就是好官。法律對官員的配偶子女出國並沒有禁止性規定,也不能隨便剝奪包括官員家屬在內的自由遷徙權利。不過,“裸官”中的問題官員的確不在少數,不能不引起高度的警惕。在貪腐外逃方面,“裸官”顯然比非“裸官”腐敗所承擔的風險和成本要小得多。
   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應當全面掌握“裸官”的情況,及時監控“裸官”的動向。切實做好“裸官”的申報、登記和公開工作,切忌走形式,對虛假申報和漏登不登要予以問責。在嚴格造冊登記的基礎上,重視對“裸官”的信息聯網,讓紀檢監察、公檢法及海關等部門隨時可以掌握“裸官”的動向,形成強有力的聯動處置機制。可考慮建立公職人員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年度公開制度,公開公職人員配偶和子女獲得外國國籍或者外國永久居留權的情況。
   嚴防“裸官”蛻變為貪官,既要加強管理,對“裸官”實行職位限入和提拔限制,又要嚴密封堵“裸官”外逃之路。重點監督“裸官”手中的權力,防止其以權謀私;嚴密監控“裸官”的財產,既要看其財產的來源,又要看其流出的方向;嚴密監控“裸官”的動向,防止其向境外非正常轉移資產和外逃。監控“裸官”僅靠紀檢和組織部門是不夠的,還要廣泛依靠群眾,以最廣泛的公眾參與之力,構建全方位的監督體系。
   從一定意義上講,對“裸官”的嚴管,其實也是對其政治生命和個人前途、家庭幸福的愛惜和保護。通過嚴格監管,形成“裸官”不敢腐敗、不能腐敗、不想腐敗以及不敢外逃、不能外逃、不想外逃的機制,防止“裸官”蛻變為貪官。
   (作者系司法部《中國司法》雜誌總編)  (原標題:從制度上嚴防“裸官”蛻變為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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